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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理論研究】
1.“楓橋經驗”學術史回顧(2008—2023)
作者:耿健翔、張譯之(西北政法大學)
內容提要:“楓橋經驗”作為人民群眾結合有關政策總結并立足客觀實際形成的卓有成效的基層治理經驗,是土生土長的中國智慧,是堅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在社會治理層面的生動實踐。對于“楓橋經驗”研究成果的爬梳總結,既可窺得學術研究范式變革、學科交流融合情況,也有助于拓寬今后研究路徑、反思研究中形成的刻板印象和片面觀點。梳理好、總結好“楓橋經驗”學術史,可以全方位、多領域、廣視角地展示“楓橋經驗”研究的發展特點,廓清“楓橋經驗”研究的脈絡和規律,為實現基層善治夯實學術基礎,提供智慧支撐。
關鍵詞:“楓橋經驗”;學術史;梳理總結
2.“楓橋經驗”產生的歷史必然性分析
作者:丁利培、王斌通(中共諸暨市委黨校、楓橋學院“楓橋經驗”教研室,西北政法大學楓橋經驗與社會治理研究院)
內容提要:“楓橋經驗”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創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方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楓橋經驗”的產生不是偶然的,而是有著深厚的現實基礎和思想基礎,符合時代發展的需要,體現了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對維護基層社會安全穩定作出了貢獻。“楓橋經驗”從正式產生到不斷豐富,其中最為耀眼的是群眾路線、實事求是和與時俱進。
關鍵詞:“楓橋經驗”;毛澤東思想;實事求是;群眾路線
3.新時代關于“楓橋經驗”重要論述的三維審釋
作者:劉建鋒(四川外國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內容提要: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在新時代先后圍繞“‘楓橋經驗’是否過時”“‘楓橋經驗’是什么”“怎樣踐行‘楓橋經驗’”三個問題作出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楓橋經驗”的時代價值:“楓橋經驗”并非階段性的經驗而是不斷延續傳承的精神,并非一成不變的經驗而是與時俱進的精神;并非單個的經驗而是多元的精神,并非單獨的經驗而是階級的精神;并非抽象的經驗而是具有實踐的精神,并非抽象的經驗而是具體的精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上,“楓橋經驗”已經并將繼續成為凝聚中華民族強大力量、激勵中華兒女不懈奮進的持久精神動力。
關鍵詞:“楓橋經驗”;三維;審釋
4.論預防性法律制度的理論基礎與規則建構
——以法院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為視角
作者:張龑、左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改調研組、東南大學法學院,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
內容提要:作為一種從“反應—救濟”向“預測—預防”轉換的實現路徑,預防性法律制度來自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制度實踐和理論提升。其核心要義是以源頭治理為目標,針對一定的社會矛盾糾紛進行事先防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和原則有機組成的制度體系。基于“預防優于治療”的理念定位、“安全比后悔好”的規則遵循、“共享共治”的大格局謀劃,人民法院需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人民為中心”“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定位,積極參與預防性法律制度構建,全面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平臺、隊伍能力等多層次制度保障。
關鍵詞:預防性法律制度;“楓橋經驗”;源頭治理
5.網上“楓橋經驗”
——“互聯網+”社會治理新模式及其意義
作者:周茁涵(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政府治理與行政法理研究中心)
內容提要:2015年以來,“互聯網+”行動計劃被各級黨委和政府大力推行,成為貫徹落實網絡強國戰略的關鍵舉措。與此同時,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改革任務也日益緊迫,成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的戰略要求。在這一時代背景下,網上“楓橋經驗”應運而生,并推動“互聯網+”社會治理模式不斷創新發展。作為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網上“楓橋經驗”是科技賦能助推新時代“楓橋經驗”創新發展的有益成果,是新時代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可行之道。網上“楓橋經驗”以統籌網絡空間發展與安全為立足點和出發點,在全民普法、公共服務、糾紛化解、基層司法、社區治理、基層自治、公共安全等領域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的創新做法,有效促進了基層社會治理在“互聯網+”時代的轉型升級。總體而言,網上“楓橋經驗”新模式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遵循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實踐路徑,以共建共治共享為基本格局,以網絡空間治理為重點方向,以現代信息技術為強大支撐,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創新發展,對于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現代化和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網上“楓橋經驗”;新時代“楓橋經驗”;“互聯網+”社會治理;基層治理
6.“楓橋經驗”視域下社區治理規范體系研究
作者:范子豪、羅一凡(西北政法大學,西安科技大學高新學院)
內容提要: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需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這為我國基層治理制度建設指明了方向。健全社會治理制度需要充分發揮法治的保障作用,這離不開一套上下貫通、左右協調的規范體系。“楓橋經驗”重視治理規范體系建設,強調國家規范與社會規范的和諧統一,發揮二者自身的規范優勢,共同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制度供給。當前,社區治理規范體系無法完全滿足治理需要,存在國家規范與社會規范存在沖突、社會規范效力有限的問題,亟須以“楓橋經驗”為指引,以規范體系建設為抓手,助推基層治理現代化。
關鍵詞:社區治理;規范體系;“楓橋經驗”
7.鄉規民約融入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價值及路徑
作者:薛應軍(《民主與法制》社)
內容提要:作為一種社會行為規范,鄉規民約蘊含的講信修睦、親仁善鄰、過失相規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理念,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誠信、友善、法治等理念在本質上具有高度一致性,與現代社會構建的信用體系、合規管理等構成一定對應關系,這些構成了鄉規民約融入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價值基礎,二者均蘊含古代中國儒釋道文化演變而來的“和合共生”理念,在“存異”下“求同”,有利于促進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
關鍵詞:鄉規民約;“楓橋經驗”;融合互鑒
【實踐經驗研究】
8.“烏倫古經驗”與邊疆社會治理研究
作者:郭用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福海縣法學會、杭州師范大學楓橋經驗與法治建設研究中心)
內容提要:“楓橋經驗”是具有頑強生命力的馬克思主義理論與中國基層社會治理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是完整準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福海縣委、縣政府將“楓橋經驗”貫徹落實在發展和治理實踐中,從而使福海縣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典型案例,被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確定為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項目。
關鍵詞:“楓橋經驗”;“烏倫古經驗”;治理體系;防范風險
9.審判管理在訴源治理中的實踐與創新
——以“龍山經驗”為分析視角
作者:樓常青、鄭淑淼、陳凌洲(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內容提要:訴源治理是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的重要舉措。經過幾年的推廣和運行,訴源治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已經成為解決社會矛盾糾紛行之有效的一項制度。但與此同時,在推進訴源治理可持續發展過程中仍存在實體化、規范化、實質化運行不足等問題。訴源治理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切實解決制約訴源治理的瓶頸障礙,需要抓好關鍵點、找準著力點。審判管理與訴源治理存在諸多共通點,借助法院審判管理的理念與做法可有效解決訴源治理的問題,降低治理風險,提高治理效能。被譽為新時代“楓橋經驗”之一的“龍山經驗”是創新運用法院審判管理理念的實踐典型,有效提高了訴源治理的程序化和規范化水平,深入實踐和推廣“龍山經驗”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必然要求。
關鍵詞:訴源治理;審判管理;“龍山經驗”
10.“楓橋經驗”視野下訴前多元解紛機制構建的現實圖景與規范探究
作者:陳輝、印雙雙(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江蘇省駱馬湖漁業管理委員會)
內容提要:作為基層治理的典范,“楓橋經驗”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治理模式構建為基層治理、矛盾化解提供了有效路徑。法治進程的不斷深入推進提升了人民群眾的權利意識、規則意識,大量案件涌入法院,訴訟呈現爆炸式增長。在此背景下,如何深入推進司法改革,實現基層訴源治理任重而道遠。面對現實中司法困境,我國各地法院結合本地實際與優勢資源積極探索訴源治理的有效舉措。然而,對現有訴源治理模式及實踐效果進行深入剖析后發現,以減少案件數量、提高結案效率為目標的治理措施,不僅無法滿足人民群眾現實的司法需求,還會增加司法資源投入,所追求的價值目標發生偏差,治標不治本,極大增加了法院面臨的風險壓力。推進訴源治理仍然需要跨越一些障礙,如對治理的價值認識、功能定位等問題。構建一個完善的訴源治理機制,必須立足法院的職責,堅持以審判為中心,正本才能清源。下一步,深入推進訴源治理實踐與機制構建,需要從全局層面進行考慮,統籌中央和地方完善相關立法,健全和完善配套機制,堅持當事人主導,著力構建法律職業共同體。
關鍵詞:訴源治理;治理模式;多元解紛;風險防控
11.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的實踐探索
——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切入點
作者:王琦(廣州商學院法學院)
內容提要:新時代“楓橋經驗”為化解矛盾糾紛、提升社會治理效能作出了特殊貢獻。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要義是堅持黨建指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及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社會矛盾。在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時,新時代的社會治理法治化創新應當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基礎,力爭在源頭階段就能夠妥善解決矛盾糾紛,從根本上避免糾紛的產生。構建和完善社會矛盾糾紛的預防機制、信息預警機制、聯調處置機制、調處領導責任機制及民情民意表達機制,是優化和穩固社會矛盾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的必要前提。
關鍵詞: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新時代“楓橋經驗”;社會治理法治化
【新時代“楓橋式”基層單位創建】
12.“楓橋式人民法庭”的形成動因與實踐形態
——基于訴源治理的理論分析
作者:董儲超(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是貫穿我國基層之治的核心脈絡,也是衡量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指征。在訴源治理的背景下,“楓橋式人民法庭”秉承著協同參與、主動融入地方治理格局的精神應運而生,為基層治理法治化的進一步推進作出了努力和貢獻。從實踐來看,人民法庭在自身發展過程中,始終依循著聯結“楓橋經驗”的核心脈絡,以此實現法治在基層治理格局中的嵌入與互動。在人民法庭吸收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過程中,主要形成了表層形態和深層形態兩種不同的形態,二者之間并非是全然分野、迥然相異的對立互斥關系,而是互相聯系的漸進發展關系。通過對人民法庭的具體形態所作的分析,可以更為直觀、全面地感知“楓橋式人民法庭”的核心特征,這也將為未來探尋其優化轉型之道提供了一定的理論前提。
關鍵詞:訴源治理;“楓橋式人民法庭”;新時代“楓橋經驗”;表層形態;深層形態
13.新時代“楓橋經驗”語境下人民法庭助力共同富裕探究
作者:徐雅婷、方婧(浙江省溫嶺市人民法院)
內容提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優化訴源治理“浙江模式”是浙江省法院系統保障浙江高質量發展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重要舉措。在這一特定語境下,人民法庭作為基層司法的前哨站,必須肩負起服務基層治理、推動鄉村振興、助力共同富裕的歷史使命。首先,本文從人民法庭獨特的角色和功能出發,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厘清自身職能邊界,實現功能迭代升級,充分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展示人民法庭的專業優勢和政治擔當。同時,從個案入手,分析各場景下人民法庭的角色和功能,展示人民法庭服務基層治理的優勢所在。然后,從三個宏觀政策角度提出對人民法庭發展的需求和期待,并從內外雙維度解構現實微觀困境。最后從促進社會治理法治化的角度,結合 W 市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從“四治融合”與“141體系建設”兩個方向提出人民法庭融入基層治理的多項可行舉措。
關鍵詞:人民法庭;共同富裕;“楓橋經驗”;社會治理
14.善治維度下浙江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的現狀、堵點與提升
作者:林洋、彭鳳蓮(中共紹興市上虞區委黨校教研室,安慶師范大學)
內容提要:“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是“楓橋經驗”的實踐應然。基于善治理論,“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是現代警務善治理想的實現載體,也是推進現代警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2019年以來,浙江樹立“四個導向”創建“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總體成效居全國前列。然而,浙江在該創建活動中,有必要在群眾路線、法治基礎、技術支撐、文化涵養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對此,通過多種舉措,使主動為民型、法治保障型、數字賦能型、文化底蘊型公安派出所更加完善化、定型化,為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發揮公安作用、作出公安貢獻。
關鍵詞:“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楓橋經驗”;現代警務;善治;浙江
15.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公安作為
——以J省評議“楓橋式公安派出所”的24個候選單位為例
作者:呂笑增(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區分局、中國法學會)
內容提要:“楓橋經驗”是在黨的領導下,黨政干部自發實踐探索形成的一種依靠群眾路線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典范機制。新時代公安機關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完善基層治理體系,實現社會治理法治化,必須繼續依靠人民群眾的首創智慧和強大力量,繼續發展和創新“楓橋經驗”的新內涵和新思路,探尋公安機關公正執法和全民守法之間的良性互動模式,建立健全法治社會矛盾糾紛調解非訴機制,實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基本任務。以 J 省評議“楓橋式公安派出所”活動的24個候選單位為例,剖析樣本差別,總結基本規律,探索公安派出所在新時代“楓橋經驗”內涵下的法治實踐和治理路線,思考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背景下“楓橋經驗”的傳承創新和前進方向。
關鍵詞:“楓橋經驗”;基層治理現代化;公安派出所;法治文化
【基層治理與地方文化】
16.小古城村踐行習近平同志“村里的事情大家商量著辦”囑托的經驗與啟示
作者:曾威、王倩(杭州師范大學沈鈞儒法學院)
內容提要:“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既是人民民主的真諦,也是協商民主的核心要義。從2005年至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小古城村18年來牢記總書記“村里的事情大家商量著辦”的重要指示和殷切囑托,創新“樟樹下議事”,規范“四議六步法”,努力提升協商效能,走出了一條以黨建為引領、以人民當家作主為核心、以“有事好商量”為法寶的基層善治新路子。我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小古城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殷切期望,聚焦小古城村基層民主協商的探索實踐,組建調研工作團隊深入該村進行專題調研,對其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精神內核與實踐經驗開展溯源和梳理,深入挖掘“村里的事情大家商量著辦”的豐富內涵,總結、思考基層民主協商的“小古城經驗”,為打造“協商主體多元、協商過程規范、協商形式多樣、協商結果管用、協商成果共享”的基層民主協商機制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樣本。
關鍵詞:全過程人民民主;社會治理;協商民主;鄉村治理
17.“三蘇”地方治理思想與現代社會治理
作者:肖洪泳(湖南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蘇洵、蘇軾、蘇轍父子三人生活在北宋中后期,適逢北宋兩次最大的政治變革——慶歷新政與王安石變法。北宋作為結束唐末藩鎮與五代十國“軍閥”統治的統一王朝,面對內憂外患,強化君主獨裁與中央集權一直是孜孜以求的政治目標。而隨著隋唐科舉制的創立及北宋文官制的推行,秦漢以降的士族社會到了北宋已經不復存在,士人作為個體開始直接與國家發生聯系。這就導致北宋王朝中央與地方的關系及地方治理逐漸出現了一些前所未有的變化,士大夫們有關地方治理的思想與實踐開始呈現出一種新的格局和困境,生活在北宋政治變革尖峰時刻的“三蘇”父子,正是比較典型的代表。
關鍵詞:地方治理思想;現代化治理;政治統治;因俗而治






